机构设置
 
政治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机关的组织、党务、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干部考核、公务员管理、职称改革、统战、计生、对口帮扶等工作;

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因公、因私出访的政审及报批工作;

领导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工、青、妇等工作;

承办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委、监察、机关党委的办事机构设在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