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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旅发〔2007〕39号

关于做好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星级饭店:

    根据国家、省星评委的工作部署和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要求,近期将开展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工作:由市星评委负责组织复核工作

二、  复核时间:2007年5月—9月

三、  复核对象:星级评定满一年的饭店(酒店)

四、  复核步骤及要求:

(一)动员阶段:(5月17日-6月11日)

    对复核星级饭店实行摸底,分门别类,并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阶段:(6月12日-6月25日) 

    各星级饭店成立专门机构,按照国家星级饭店评定新标准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工作,对饭店的经营管理水平、服务标准及质量,设施设备的配套,维修保养、清洁卫生和安全生产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整改。要准备好有关文字资料,包括自查报告、整改情况、企业规章制度、2006年工作总结等,以备检查。复核的企业要填写好《星级饭店复核情况表》,满五年需重评的企业要加填《星级标志五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

    《星级饭店复核情况表》、《星级标志五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及自查报告(一式两份,复印有效),于6月25日前送交市星评委办公室(市旅游局行业规范与管理处)。

(三)检查阶段:

(6月26日-7月10日)

    在自查完成的基础上,由各区、县级市旅游局对星级饭店进行初步核查,未能达标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并列明整改时间表。如有特殊原因(停业装修、更名、转制等)需要暂缓复核的单位,要在6月25日前,提交缓期复核的申请报告。

(7月11日-9月15日)

    由市星评委组织星评员在各星级饭店自查和各区、县级市旅游局初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满五年的星级饭店进行重新评定。

    复核将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侧重暗访。

(四)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对星级复核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复核情况。复核达标的酒店,将进行公示。降星、摘星、缓期复核的酒店,将通过媒体公布并同时在我局官方网上发布。

    在复核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二oo七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邹晓芳、魏萍、陈纯,联系电话:81078243、81078244)

 

主题词:服务业  宾馆  复核△  通知

广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7年6月6日印发

星级标志五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

星级饭店复核综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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