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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广州市旅行社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各旅行社: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公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重要精神,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穗安[2005]12号)、省旅游局《关于在旅游行业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旅管[2005]67号)要求,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和企业的安全,结合我市旅行社工作的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旅行社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旅行社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把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根据旅游企业是游客集中的公众密集场所之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点,各旅行社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消防安全工作;二是旅游交通安全工作;三是抓好旅行团的安全工作;四是企业安全工作监督机制、企业安全工作责任制定、制订旅行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五是加强对导游等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旅行社安全工作档案。

    三、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力度。旅行社必须守法经营、安全服务,完善监管环节,增加监管手段,消除监管盲区。严禁组织游客到未经批准、没有足够安全措施的旅游点旅游;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船只装载游客;严禁聘用无证导游带团。

    四、开展旅行社安全工作大检查,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将于9月初进行专项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自改和上级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认真查隐患、查漏洞、查危害、查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企业和游客的安全。

    五、切实做好旅行社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高度重视,确保安全工作检查顺利通过。
    ㈠认真制定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明确本旅行社安全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对旅行社安全事故处理记录资料整理成册归档,以备检查。
    ㈡各旅行社于8月31日前将本单位的旅游安全工作监督机制、旅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旅行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旅行社安全责任监管情况表》一并传真到我局旅行社管理处(传真:81078258)。届时,我局将派工作组进行督促检查。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