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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05年度全国中级导游人员 等级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旅行社、社会导游服务管理机构: 按照国家《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旅游《广东省实施2005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试点工作的意见》(粤旅导〔200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实施2005年度全国中级导游人员等级考试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中文导游人员报考中级外语导游员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或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5年9月1-9日接受广州地区考生的报名,各单位按以下分工组织考生报名。 1、广东省中旅培训中心负责省属旅行社和广东省中旅导游有限公司考生的报名工作; 2、广州市旅游学校负责市属旅行社、广州市南星导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翔旅导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考生的报名工作。 (三)报名程序 1、考生要认真填写《广东省2005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时须出示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按附件2要求),交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四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外3张做相册底页一式三份,见附件3)。 2、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审核报名材料,经核实无误后,将名单输入《广东省2005年度全国中级导游人员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在9月12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汇总表报送我局行业培训指导处审核,再由我局上报广东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二、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命题 本次考试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命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大纲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已在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上发布。 (三)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外语”。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只参加“外语”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时间 时间 2005年11月26日上午 科目 (9∶00-11∶00) 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 (导游知识专题) 2005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 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汉语言文学知识)或外语 (五)评卷 国家旅游局委托试点省份统一组织评卷工作,评卷工作按照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提供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六)公布成绩、发证 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旅游网(www.visitgz.cn)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由广东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统一发放“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生的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三、培训、教材 1、培训自愿,广东省旅游服务中心承担培训任务。我局鼓励考生参加培训,以提高考生应试水平。培训有关事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可选用国家旅游局新版的参考教材。
四、费用 初级导游员报考中级中文导游员考试费160元; 中级中文导游员报考中级外语导游员考试费80元。中级导游考试参考教材60元/套。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由广东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考点设在广州市第39中学。 1、请各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工作。 2、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行业培训指导处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2005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报名表》 2.《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报名资料复印件粘贴表》 3.《相册底页》 4.《广东省2005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报名汇总表》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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