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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好我市宾馆、酒店安全管理
责任制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穗旅发〔2005〕93号
各宾馆、酒店: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公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穗安〔2005〕12号)、省旅游局《关于在旅游行业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旅管〔2005〕67号)要求,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旅游者人生财产和企业的安全,结合我市酒店业的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宾馆、酒店要切实加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和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把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纳入经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从即日起,全市各宾馆、酒店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调管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对锅炉、强弱电等动力设备进行检查,以及各部门、各出租物业消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治安安全工作。重点检查保安系统、应急机制是否健全、监控是否到位、对旅客安全警示是否清晰等内容。 (3)食品加工与制作安全工作。严格餐厨管理制度、严把原材料采购及制作流程卫生安全关,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安全责任人须持证上岗,纳入经常性培训计划,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5)完善企业安全监管机制。各有关单位须根据《星级评定报告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附录d中要求的主导性安全基本管理制度的建设,健全酒店安全工作档案、应急机制档案,并严格遵循,确保形成长效机制。
三、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备检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将于9月上旬组织开展进行全市宾馆、酒店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采取条块结合,自查为主,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真查隐患、堵漏洞,抓措施落实。检查的情况,将作为今后星级酒店复核的重要根据之一记录在案。 各企业须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安全责任人及联络方式,明确上级安全责任单位,认真填妥《星级酒店安全责任填报表》,于8月26日前报送我局,以便我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各单位安全应急情况预案、自查情况于9月3日前书面送交我局旅游饭店管理处,以备检查。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黄宁,联系电话:81078253,传真:8107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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