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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穗安[2005]9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穗安[2005]12号)、省旅游局《关于在旅游行业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旅管[2005]67号)要求,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和企业的安全,结合我市旅游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最近,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事故,省、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业要结合当前的经营工作,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三个代表”的高度,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认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把做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者人身财物和企业的安全。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根据旅游企业是游客集中的公众密集场所之一,万一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点,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当前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消防安全工作,这次省旅游局部署的在旅游行业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容纳50人以上的旅游土特产商店、旅游购物点、旅游纪念品售卖场所等游客集中的地方。星级酒店用电、用油、用气多,也是消防安全防范重点企业之一,各旅游企业要按《消防法》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吸取汕头市华南宾馆“6.10”火灾事故的教训,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旅游交通安全工作,前段时间在旅游用车安全检查中,发现个别旅游企业使用违法营运车辆的现象。为此重申,各旅游企业必须使用(租用)经公安车管部门审核合格、持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包车客运营运证的合法车辆,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当前雨水天气较多,给行车安全带来影响,各企业要把旅游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抓落实,特别是旅行社要切实抓好旅游团的行车安全,防范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落实旅游游乐机械设施安全工作,旅游景区(点)要按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游乐机械设施安全检测、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障游客安全。与此同时,要做好景区道路、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的维护,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四是抓好旅行团的安全工作。当前夏季天气炎热,是水上旅游项目较多的时段,旅行社在安排旅游线路工作中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安全的水上项目,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五是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订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以防万一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减少损失。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市政府部署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为期两个月(6月11日—8月10日),采取各单位自查自改和上级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旅游企业要结合2005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突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主题,做好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按市的部署,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要有针对性,认真查隐患、查漏洞、查危害、查措施。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迅速抓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以保障及时整改隐患,确保企业和游客的安全。我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各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隐患情况进行检查。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二oo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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